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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活動] 為北市各高級中等學校與大專院校合作辦理活動,如涉及高中學習歷程檔案準備或充實,不宜要求大專院校授予參與證明
發佈日期 2022 年 5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67
公告內容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5月16日北市教中字第1113049992號函轉知。

 

二、教育部業於111年3月9日函示各大學說明,配合大學考招新制推動,各大學均積極協助高中學生進行興趣探索及瞭解學系特色,惟避免因向學生收費或授予參與證明文件,致學生後續報考校系衍生招生倫理問題,教育部業請各大學確實督導校內學系及相關單位,辦理營隊或相關活動時如涉學習歷程檔案準備或充實,不得收費亦不可授予參與證明方式,以避免違反招生倫理及破壞招生公信。

 

三、承上,倘所辦活動涉及高中學習歷程檔案準備或充實,不宜要求大專院校授予參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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