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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活動] 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條文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以不正方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發佈日期 2023 年 6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08
公告內容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6月12日北市教終字第1123050247號函轉知。

 

二、詳請參見附件原函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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