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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註冊組】110學年度第2學期高二補考成績
發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387
公告內容

一、110學年度第2學期高二補考成績請參閱附檔。
二、學生於修業期限內,各學期未取得學分之科目,已修習者,得申請重修。

三、重補修報名相關訊息請點選下列連結參見教學組公告:
110 學年度高一高二重補修/自學輔導報名及上課注意事項 (https://reurl.cc/vdloQ1)

高二重補修報名時間:7/18(一)下午1:10-4:30、7/19(二)下午1:10 -4:30
報名地點: 介壽廳,逾時不候。

四、各科目學年學業成績之計算,以該學年度該科目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之。
各科目之學年學業成績,需符合課程類別相同、教學科目與學分數表之科目名稱相
同,開設於同一學年之第一、二學期且學分數相同者,始得平均計算其學年學業成績。

五、學生各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予以補考者,其該科目學年學業成績之計算,以其該科目
該學年各學期原成績或補考成績擇優登錄計算,不得與該科目重修或補修後之成績平
均計算。

六、各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之計算,遇小數點時,採四捨五入法,取整數計算;學期、學年
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各科目學年學業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一位數,第二位數採四捨
五入法進入第一位數。

七、學生學年學業成績達及格基準之科目,該學年度各學期均授予學分;其各學期成績仍
應以該學期實得分數登錄。

八、學生各學年度取得之學分數, 經補考、重修及補修後, 未達該學年度修習總學分數
二分之一者,得重讀 。

九、高二成績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2823-4811分機221)。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