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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註冊組】屏東縣112-2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於3/18(一)前交予註冊組
發佈日期 2024 年 2 月 29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90
公告內容

※申請對象: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校在學之清寒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但不包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三年級以上學生: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申請資格: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本縣國、高中(職)學
校在學之清寒學生,符合第二點第一款之資格,且其各科成績達下列標準:
一、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無記過以上紀錄。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乙等)以上。但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在此限。
四、研究所及大專入學新生,得以用前一教育階段別最後一學期成績申請,且獎學金額度係依前一學期教育階段別之獎學金額度為審核標準。

※高中(職)各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應詳述現況)。
四、在學證明書及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請於3/18(一)前交予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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