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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註冊組】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3/5(二)前向註冊組申請
發佈日期 2024 年 2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80
公告內容

♦ 成  績
智育: 不限 德育(操行): 不限 體育: 不限 平均: 80
♦ 獎助身分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
♦獎助資格
清寒
♦ 戶籍地限制
嘉義市
♦限制條件
一、申請資格:
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嘉義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下列規定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一)國民中學:
各學習領域(一般學科)成績均達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
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三)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
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二、獎學金每學期發給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國民中學組:40名,每名新臺幣1500元。
(二)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組:20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 。
(三)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23名,每名新臺幣5000元。
♦獎助內容
每名獎助學金金額範圍: 1,500~ 5,000元 預計總名額: 83 名
♦申請說明
申請獎學金學生應檢附下列資料,113/3/5(二)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1.申請書一份。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
3.獎懲及出缺勤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三、其他事項請詳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治條例
1.凡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嘉義市政府得撤銷或廢止其資格;其已受領之獎學金應予追繳。
2.獎學金審查原則及各組同一所學校錄取名額之比例限制等相關事項,由嘉義市政府另定之。
3.審核錄取結果將另函請學校轉知學生,所送申請書及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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