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4年「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點」
發佈日期 2025 年 9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2
公告內容

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4年9月11日桃原教字第1140016783號函轉知。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
點」辦理及本局114年6月13日桃原教字第1140010422號函
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為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
(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113)年度9月1日至本
(114)年度8月31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 (不包含
才藝補習) 者。
(二)每戶最多補助2人,優先補助本府社會局當年度列冊有案

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8,000
元;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每人每年補助新臺
幣5,000元。
三、受理期間:申請人應於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將申請資
料送交就讀學校初審。
四、旨揭要點及其申請表件電子檔案請至本局官網
查詢連結 )「業務資訊」之「教育」頁面下載。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