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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年度「教育部戶外教育成效卓著獎」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3 年 11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27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11月14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57408號函及教育部112年9月28日臺教授國部第1120121052A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獎勵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教育人員及團體推動戶外教育,爰辦
理旨揭評選。
三、請各校踴躍報名參與,實施計畫摘述如下:
(一)獎勵對象:
1、地方典範獎:妥善規劃及推動戶外教育計畫成效卓著之地方政府。
2、學校績效獎:積極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
(以下併稱學校),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
3、個人貢獻獎:長期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之各級學校之校長、教師、職員、教學支援工作人
員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關之教學人員與職員。
4、團體貢獻獎:與學校實質合作,從事與推廣戶外教育、培育戶外教育人才或辦理相關事項,
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以下簡稱團體),包括:學校以外之中央行政機關或地方政府所屬機關,
以及依法立案之非營利團體。
(二)申請方式及時程:由各校於112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班前,以公文函送推薦清冊、相關
報名資料至本局,由本局統一送件。
(三)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二階段,由選拔小組依當年度推薦件數及品質彈性調整獲獎名額,獎勵
內容如下:
1、地方典範獎:獎勵名額3名,各頒發獎座1座。
2、學校績優獎:獎勵名額國小組15至20名,國中組特優5至10名、高中組3至5名,各頒發獎
座1座及獎勵金新臺幣10萬元。
3、個人貢獻獎:獎勵名額5名,各頒發獎座1座。
4、團體貢獻獎:獎勵名額5名,各頒發獎座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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