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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年國際姐妹市青年大使(交換學生)活動報名徵選!
發佈日期 2024 年 2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社團活動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42
公告內容
  1. 活動目的:美國亞利桑那州鳳凰城市、拉托維亞國里加市、波蘭國華沙市與本市每年暑假期間均選派高中(職)學生擔任青年大使交換訪問,以開拓青年學習領域,建立其寬廣的國際觀,並增進方文化交流。
  2. 活動期程, 113年臺北市國際姐妹市青年大使(交換學生)預訂辦理期間為6月27日至7月14日。
  3. 今年姐妹市青年大使來訪學生為:美國亞利桑那州鳳凰城2位、拉脫維亞里加1位及波蘭華沙2名,共5名學生;姐妹市交換生如有增減,本市交換生依例增減之。
  4. 報名資格: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含國立)一年級具英文說寫能力學生。
  5. 交流日期:
    1. 鳳凰城青年大使暫訂6月17日至7月8日來華訪問;本市青年大使赴鳳凰城訪問之日期為7月8日至31日。
    2. 里加及華沙青年大使暫定6月29日至7月16日來華訪問;本市青年大使赴里加及華沙之交流日期為7月20日至8月6日。為配合班機,日期如有調整,會另行通知。
  6. 姐妹市青年大使在臺期間之食宿、交通及參觀聯誼活動等支出,均由本市青年大使之家庭負責及安排;本市青年大使在該國訪問期間之食宿、交通及參觀活動等支出則由對方家庭負責。
  7. 青年大使於回國後一個月內,須提出500字以上書面心得報告及登機證。報告格式公布在臺北市市議會網站,以電子檔案方式傳回臺北市市議會。報告內容以國外作客、風土人情、所見所聞之心得感想及對本活動缺失及建議。經由臺北市市議會審閱報告後,始發證明書。
  8. 擔任本市青年大使之學生,辦理簽證需請假時,學校將給予公假及必要之協助,並協助姊妹市青年大使來臺期間之接待事宜,如旁聽、參加課外活動等。
  9. 檢附青年大使申請表格(附件1)、青年大使行為守則(附件2)、家長同意書(附件3)及活動心得表格(附件4)。請有意報名之同學,務必將附件1至附件3請於2/23(五)前填妥後,送至學務處活動組,各校薦派學生至多2名,若報名人數超過2名,將經由校內評選後另行公告。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活動組(聯繫電話:(02)2823-481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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