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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宗南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宗南周方金菊獎助學金」(114/03/10截止)
發佈日期 2025 年 2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43
公告內容

一、依據財團法人宗南聯合佛教基金會114年2月12日宗基字第(114)114004號函轉知。

二、申請對象(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境清寒、遭遇變故或家長身心障礙以致家庭經濟遭逢困境者。(申請者未享有政府學雜費減免及教育補助費者優先)

(二)就讀於公私立高中、職(不含補習學校、夜間學校等)之在學學生。

(三)學生上學期操行成績(德育)甲等或八十分以上,學業成績(智育)七十五分以上,且繼續在學者。

(四)高中(職)一年級上學期之各項成績,以國中三年級下學期成績為準。

三、獎助學金金額及名額

(一)公立高中(職)每學期5,000元/名。

(二)各校每學期開放「宗南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3名、「宗南周方金菊獎助學金」2名,共計五個申請名額。

四、申請方式

(一)應詳實填寫申請表格、推薦書(請申請獎助學金學生之導師或對該生有深刻瞭解之學校教職人員,幫忙填寫推薦函,作為審核之重要參考)。

(二)備各項證明文件:前一學期成績單、學生證及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如曾領取旨揭獎助學金者,需附上志工時數表做為申請附件

(三)一律經由學校彙整送件。

五、凡提出申請獎助學金者,視同同意財團法人宗南聯合佛教基金會派員訪視,如拒絕查訪者,視同放棄被審核權。

六、為培養學生慈悲為懷助人的心念,各領取本獎助學金者,每學期志工服務時數須滿12小時以上(含校方8小時),做為下學期申請本項獎助學金之重要依據

七、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陳小姐領取申請書,並於114年3月10日(星期一)17:00以前,填妥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註冊組,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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