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2學年度教師產業研習「機能織物及文創印製 深度研習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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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10 月 19 日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研習天地, 來文宣導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422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第1項:「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每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技專校院教師之研習或研究期,應至少半年;技職校院相關研習或研究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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