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府產業發展局115年2月25日北市產業農字第
1150108419號函辦理。
二、荔枝椿象主要寄主植物為荔枝、龍眼、臺灣欒樹及無患
子,在荔枝、龍眼等農作物如有適當管理及藥劑防治,均
可達預期之防治效果,防治方法可參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
檢疫署網站及荔枝椿象防治曆施作,相關防治技術可洽轄
區農業改良場所諮詢。
三、非農業環境區域部分,荔枝椿象除在龍眼及荔枝果園危害
外,亦常於雜樹林、公園、校園、路邊、公共場域(如動
物園、醫院、圖書館等等)造景或居家環境中之臺灣欒
樹、無患子及龍眼樹上出沒,非農業環境區域荔枝椿象防
治可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非農業區裡的荔
枝椿象-臺灣欒樹篇」、「非農業區裡的荔枝椿象-無患
子篇」、「非農業區裡的荔枝椿象-龍眼篇」宣導摺頁辦
理,摺頁檔案請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之官網/出
版品/推廣摺頁(https://www.tfri.gov.tw/cl.aspx?
n=7497)下載【149】、【151】及【158】編號摺頁高解析
度彩色PDF格式檔案。另檢附環境保護署截至目前已核發13
張防治荔枝椿象環境用藥許可證資料,可用於非農業環境
中荔枝椿象防治工作,請務必確實加強管理、防治及宣
導。
四、檢附防治曆及荔枝椿象環境防治用藥劑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