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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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6 月 28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736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 年 6 月 22 日總處培字第 1113027036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公務員於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例如瀏覽股票、購物網 站、從事網路遊戲、博弈或於外部網站發表個人言論等影響機關形象及業務推行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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