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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重申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亦不得領有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發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01
公告內容

重申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亦不得領有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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