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甄選對象:111學年度就讀本市公(含國立)、私立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及高中職一、二年級學生。(p.s. 若年齡符合報名資格所示之條件亦可申請。)
二、選送期程:自民國112年9月至113年6月。
三、選送地區與名額
- 加拿大卑詩省Campbell River市、Coquitlam市:正取5名(經濟弱勢學生至少1名),備取3名。
- 美國:正取20名(經濟弱勢學生至少2名),備取5名。
- 若有正取生放棄錄取資格,由備取生依序遞補,惟,倘正取生係於112年3月31日後放棄資格,則不再辦理遞補。
- 若經濟弱勢學生甄選通過人數未足額,賸餘名額流用於一般學生。
四、報名資格
- 年齡:民國94年(西元2005年)3月1日(含)以後-民國97年(西元2008年)8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本市在學學生。
- 在校成績:近二學年度(109學年度第1學期至110學年度第2學期)每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均達70分以上、英文成績70分以上。
- 日常生活表現:導師評語無負面敘述,且無小過 (含)以上之處分。
- 英文程度
(1) 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同等成績,參閱CEF外語能力檢測對照表)以上。如學生未參加相關檢定,可由目前任教該生的英文老師出具證明。
(2) 選擇赴美國交換之學生,除上述檢定資格外,另須達美國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入學要求英文測驗(ELTiS)及格成績。
五、甄選方式:本計畫採校級初選及市級複選二階段進行甄選。
- 校級初選:申請參加學生於111年11月21日(星期一)前,將報名相關文件交至學務處活動組。
- 市級複選:由教育局組成甄選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和「英語面談」兩階段甄選,面談時間以通知為準(預定於12/26~30間擇1日辦理),並預定於112年1月13日(星期五)前公告錄取名單。
六、補助額度
- 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證明之經濟弱勢學生補助新臺幣70萬元。
- 一般學生之家戶(申報學生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全戶)收入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淨額之課稅級距未達百分之二十者,本局補助新臺幣20萬元;課稅級距為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本局補助新臺幣5萬元。
七、倘對本案計畫尚有疑義,請洽教育局綜合企劃科劉有財老師,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1248。
八、實施計畫請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