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4年「優秀清寒獎學金」(申請人須設籍台中市,9/30前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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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9 月 05 日 |
| 發佈單位 | 生活輔導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279 |
| 公告內容 |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4年度「優秀清寒獎學金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 三、申辦方式:一律通訊報名(地址:407612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0樓之8)。 四、申請對象: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 五、申請條件:(上、下)學期成績平均符合下列資格者。 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上、下)學期成績平均符合資格者: (一)研究生學業成績平均88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二)大學生(含二技、四技)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三)二專及五專生(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四)高中職生(五專一、二、三年级)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五)特殊表現獎:大專院校、高中職生參加國際性(科學、創意、技能、藝術)比賽名列前茅,由各單位推薦甄選者。 (六)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網址:https://www.lovepeace.org.tw/)。 (一)申請書一份。 (二)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三)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四)身分證影印本一份(正反面)。 (五)班級導師推薦意見書正本一份。 (六)其他有助於本審查之佐證資料。 七、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八、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九、如對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單位詢問: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 許先生(電話:0910-561-675)。 地址:407612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0樓之8。 電子郵件:ada19510625@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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