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114/04/02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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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3 月 05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134 |
公告內容 | 依據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4年3月3日燕字第114001號函轉知。 說明: 一、獎學金頒發對象: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一)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二)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申請標準: (一)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二)獎助部分: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三)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三、獎學金金額: (一)獎勵獎學金: A大學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B專科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C高中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D高職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二)獎助獎學金:(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E大專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F高中職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四、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勿重覆申請): (一)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二)由各級學校推薦。 五、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 (一)113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影本,申請大專組(A、B、E)請檢附在學證明書,申請高中職組(C、D、E)請檢附學生證影本。 (二)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三)戶口名簿影本。 六、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陳小姐領取申請表,於114年4月2日(星期三)17:00以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交給教務處註冊組陳小姐,逾時不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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