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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113/10/14截止)
發佈日期 2024 年 9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75
公告內容

依據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3年9月18日燕字第113006號函轉知。

說明:

一、獎學金頒發對象: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註: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新生,因無高中職成績單,無法申請高中職組部分;就讀大學、大專組一年級新生,請用高中職三年級下學期成績單申請C、D高中職組,請檢附大學在學證明書證明目前在學。

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申請標準:

(一)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二)獎助部分: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三)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三、獎學金金額:

(一)獎勵獎學金:

A大學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B專科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C高中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D高職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二)獎助獎學金:(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大專組、高中職組每一個學程只補助一次

E大專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F高中職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四、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勿重覆申請):

(一)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二)由各級學校推薦。

五、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

(一)112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影本,申請大專組(A、B、E)請檢附在學證明書,申請高中職組(C、D、E)請檢附學生證影本。

(二)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三)戶口名簿影本。

六、校內申請期限:113年10月14日(星期一)17:00,請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交給教務處註冊組陳小姐,逾時不候。

七、請洽註冊組陳小姐領取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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