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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114年秋季獎學金(114/09/05截止)
發佈日期 2025 年 8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25
公告內容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2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83517號函轉知。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一)就讀有設立正德分院之各縣市高中、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及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日間部學生,為主要申請對象(不含夜間部學生及延修生)。詳細受理學校之縣市鄉鎮及名額請參照:各縣市分院及名額。
(二)申請學制為研究所、大專、高中。申請所需之相關證明文件,詳載於秋季獎學金個人申請書,請下載填寫務必備妥(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請於申請截止日前,資格符合或是不符合者,由該基金會通知當事人。
(三)個人累計服務時數達10小時者(8小時慈善義工公益服務+2小時讀書會),方可符合獎學金領取資格
(四)申請學生需於已排定之日期至該基金會所安排地點,擔任學生義工;已排定之時間,請勿任意變更,避免影響行政作業。

二、申請資訊申請時間:
(一)自114年9月1日至9月10日截止。
(二)服務時間:請見各院受領獎學金學生服務登記表。
(三)獎學金頒發:114年11月1日(星期六)上午9點,於各院舉辦,敬請準時出席。
(四)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未備齊者視為無效件,恕不予受理):
1.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2.學生證影本(已蓋有最近一學期註冊章)。
3.政府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村里長清寒證明(正本)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本人或家長皆可)。
4.受領獎學金學生服務登記表(正本)。
備註:為開啟學子另一扇學習之門,倡導參與慈善活動,體悟「付出即是獲得,服務是真正學習的開始」,請奬學金申請人之研究生、大專生、高中生務必親自至本會服務時數達10小時(8小時慈善義工公益服務+2小時讀書會),未執勤者不符合發放資格。由於各院服務時間不同,請自行下載申請院別的學生服務登記表。

三、獎學金頒發:114年11月1日(星期六)上午9點,於各院舉辦,敬請準時出席。

四、獎學金金額:研究所10,000元、大專8,000元、高中5,000元。

 

※請先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件。

※校內申請期限:114年9月5日(五)17:00前,請將相關申請所需證明文件及申請表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連先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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