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財團法人明維教育基金會「明維之星」獎學金(113/09/23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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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9 月 19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282 |
公告內容 | 依據財團法人明維教育基金會113年9月16日明基文字第1130027號函轉知。 說明: 一、幫助對象及內容: (一)表演藝術方面表現優良且家境清寒之學生。藝能部分包含但不限於:舞蹈、音樂、民俗技藝、扯鈴、歌唱、折氣球、樂器、繪畫、雕塑等動態或靜態藝術形式。 (二)國中生、高中職生學期12,000元,一年發兩次。 二、申請方式:學校推薦,上網填寫申請表、5項附件。 (一)請各校推薦3~5名符合「學習藝術」、「經濟不利、家境清寒」兩項條件者申請。 (二)上網填寫申請表 1、獎助學金申請表(獲學校推薦後再填)。 2、影片證明:以3分鐘內的影片,呈現您在該領域的優秀表現,影片時間請勿超過3分鐘。 將影片上傳到Youtube後,將連結填入線上申請表。 (三)5項附件 1、師長推薦表:學校老師填寫,需附上推薦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郵等完整資訊。 2、前一學期在校成績單。 3、當年度在學證明。 4、藝能方面表現優秀作品或得獎證明。 5、清寒證明或特殊境遇文件,例:清寒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就學貸款申辦證明等。 三、如申請核可,後續方式如下: (一)入選明維之星獎學金者,需配合至醫院做公益表演活動一場,時間、地點會提前告知,由基金會提供交通費與道具運送費用。 (二)每次收到獎學金之後,需填寫獎學金心得表,分享近況及如何使用獎學金。 四、校內申請期限:113年9月23日(星期一)17:00,請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交給教務處註冊組陳小姐,逾時不候。 七、請洽註冊組陳小姐領取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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