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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3學年度獎學金(113/09/13截止)
發佈日期 2024 年 8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72
公告內容

依據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3年8月14日臺獎字

第1137300132號書函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3年7月9日第11屆第9次(本會第94次)董事及
監察人聯席會議決議暨本會「受理捐贈及發放獎學金作業
規定」(下稱「作業規定」)辦理。
二、請貴校轉知符合本會113學年度獎學金申請條件之學生,至
以下網站(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

下載及填妥申請表件(申請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之獎助學金項

目者,請填寫其專用表格),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

應屆畢業生或轉學生,請向畢業或轉出學校提出。
三、請貴校客觀公正審核申請案。本會「指定學校」之獎學金
項目,請遴選最優學生;「未指定學校」項目,則請依作
業規定,擇取前三名。超額選送學校,本會將取消該項獎

學金之申請資格,請學校留意,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四、本會受理申請案後,不另為函復。後續得獎名單將公告於
本會網頁,並函知獲獎學生所屬學校。
五、本會獎學金項目、名額係依據捐贈情形及基金利息而定,
非每年度固定不變,請貴校審慎推薦,且勿預為承諾。
六、每位學生至多申請2項奬學金,且以獲配1項為限。已依其
他規定領取與本作業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獎學金者,不
得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領有公費(軍費)及在職專班學
生,亦不得提出申請。

七、校內申請期限:113年9月13日(星期五)17:00,請填

妥申請表件並檢附相關文件,繳交給教務處註冊組陳小姐,逾

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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