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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在學學生/新生/教職員工定 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
發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59
公告內容

主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在學學生/新生/教職員工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一案,請貴校(園)依循辦
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7月11日北市衛疾字第1113153603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訂重點如下:
(一)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對象涵括在學學生、新生及教職員工。
(二)若學校(園)接獲前述對象體檢胸部X光報告與結核病相關異常者,應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通報校安系統及校
園傳染病通報系統,並同時通知異常者於2週內就醫複診或轉介治療。
(三)校方接獲體檢報告1個月內將複診結果回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若發現已報備衛生單位之體檢異常者,未依規定
複診追蹤者,請校方繼續勸導,必要時可向衛生單位請求協助。
三、檢送在學學生/新生/教職員工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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