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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辦法
發佈日期 2023 年 2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42
公告內容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辦法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月11日北市教中字第1113021482號函修正之        「臺北市高級中學學習輔導實施要點」、「臺北市高級中學學習輔導費收費標準表」辦理。

二、目的:提升學生學科基本能力,引發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果。

三、時程:自112220日(週)至1126月23日(週止,計18週。(高三自112年2月20日(週一)上課至112年4月21日(五)止,共計9週)

四、學生輔導課開設時數暨收費一覽表

班級 國文 英文 數學 物理 化學 歷史 地理 公民 專題 節數小計  

節/元

 

週次

學期收費 備註
314     1             1 25 9 225 25元*9週*1節=800元
209、213、217         1         1 25 18 450 25元*18週*1節=450元
203(數A)、215、218     1             1 25 18 450 25元*18週*1節=450元
118   1 1             2  

25

 

18

900 1.依據本校111學年度課程計畫及雙語實驗班課程地圖開設臺澳雙聯學制課程(SACE數學)。

2. 25元*18週*2節=900元

五、收費說明:

1.依據北市教中字第1113021482號函修正之臺北市高級中學學習輔導費收費標準表,學期中輔導課調整為每生每節收費25元。

2.於繳費期限內,持繳費三聯單至相關金融單位或有代收服務之便利商店辦理。教育局來文,不得與註冊四聯單合併收費,且須於開

學後始得辦理繳費,造成不便,尚祈見諒。另,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學生得以免繳。(繳費期限俟總務處通知)

六、本調查表為預先確認願意上課人數及是否達開班標準,故回條繳交期限截止後即不得更改報名,敬請各位同學務必深思熟慮後再勾選,勾選同意者將據以製作繳費三聯單。

七、本實施辦法經 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校查詢。聯絡電話:(02)28234811#210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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