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轉教育部「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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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7 月 26 日 |
發佈單位 | 輔導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34 |
公告內容 |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13日臺教授青字第1120000174號函辦理。 二、 旨揭實施計畫內容概要如下: (二)推薦單位:教育部及所屬運用志工或志願服務團隊推展教育業務之機關(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部主管之法人或經政府立案之團體。 (三)獎勵資格: 2、 志願服務團隊:經運用單位備查在案,於運用單位連續服務1年以上,志工人數達10人以上,並經運用單位考核具有績效者。 3、 運用單位:訂有志願服務團隊組織規定,運作良好,並有定期、持續推動服務之事蹟,且團隊至少成立滿3年,志工人數達30人以上,並經教育部審查成績優良者。 (四)推薦日期:112年8月1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表揚方式: 三、 相關表格可至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s://www.yda.gov.tw/)。 四、 本案報名問題請逕洽教育部承辦人劉祉延,電話:02-77365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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