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政府「新移民」相關業務用語變更為「新住民」案, 詳如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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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1 月 25 日 |
發佈單位 | 輔導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304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本府112年9月19日第2262次市政會議決議暨本府新移民事務委員會112年12月29日第8屆第10次會議決議(如附件)辦理。 二、依據前揭會議決議,本市「新移民」相關業務用語應變更為「新住民」,惟為求112年度資料完整性,請各機關仍先以「新移民」名稱及定義彙整業務執行情況及統計資料至112年底;自113年1月起,相關業務用語均改以「新住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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