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特教組▕ 轉知「MU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該協會)」 宣導於非課堂教學使用影音著作,應事先取得合法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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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9 月 08 日 |
發佈單位 | 特教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345 |
公告內容 | 轉知「MU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該協會)」宣導於非課堂教學使用影音著作,應事先取得合法授權。該協會係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民國88年1月核可設立之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得執行音樂著作之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授權,先予敘明。 依該協會來函所載,為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請貴校於非課堂教學或校內各場所有播放音樂、影片等涉及著作權需求時,應事先取得著作權所有人授權,始得應用相關影音資源,避免侵害他人權益。 其餘詳參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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