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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特教組▕ 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
發佈日期 2024 年 5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3
公告內容

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

「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1932A號令訂定發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9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1932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鄭先生,聯絡電話:(02)7736-7890。

四、檢附訂定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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