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活動]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團體項目換場時間試行措施暨113學年度個人項目「口琴獨奏」比賽類別於自選曲得使用半音階口琴演奏預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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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12 月 04 日 |
發佈單位 | 社團活動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26 |
公告內容 |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1月27日北市教特字第1123099164號函轉知。
二、112學年度團體項目決賽試行措施:團體項目各比賽類別之換場時間以5分鐘為原則且逾時無扣分機制,以人員進入舞臺始計時,逾時將由大會提醒參賽團隊掌握換場時間。
三、前開試行措施未影響團隊參賽權益,並有助於減少團隊間換場等待時間及確保賽事流程順暢進行。建議參賽團隊可製作演出位置配置圖,事前提供協助搬運之師長及學生等人員知悉及演練,培養參賽團隊把握時效之默契;另,決賽舞臺場地將標示中心線,以供參賽團隊定位之參考。
四、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預告內容:第肆點個人項目之個別規定事項增列:「口琴獨奏」於自選曲得使用半音階口琴演奏。
五、旨案併同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公告周知,俾利參與全國賽事之參賽團隊及參賽學生提前因應。
六、另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請依實際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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