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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活動] (更新)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米倉劇場」場地合作公告第二次徵件
發佈日期 2023 年 6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社團活動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98
公告內容

一、依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12年6月15日桃市文演字第11200126061號函轉知。

 

二、本計畫業於112年5月29日於本局官網公告本年度第二次徵件,相關資訊說明:
(一)申請資格:合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不包括政府機關、政黨、公司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各級學校、依民法規定有行為能力之表演工作者。
(二)申請項目:
1、音樂、戲劇、舞蹈等表演藝術活動。
2、表演藝術教育推廣活動。
3、其他經本局同意之文化藝術相關活動。
4、本府其他單位辦理並經本局同意之活動。
(三)本次申請收件日期:公告日起至6月30日止。
(四)本次可預登檔期:112年7月19日至112年12月31日
(五)本次可申請空間:米倉劇場B棟小劇場、C棟小型工作空間。
(六)餘請見詳該局官網:https://reurl.cc/KMDe0m

 

一、依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12年4月13日桃市文演字第11200069541號函轉知。

二、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為加強與音樂、戲劇、舞蹈等相關表演藝術團隊合作以發展桃園米倉劇場場地空間,營造並建立自身特色及提升市內多元展演能量,特訂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米倉劇場場地合作計畫作業要點」。

三、相關資訊說明:
(一)申請資格:合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不包括政府機關、政黨、公司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各級學校、依民法規定有行為能力之表演工作者。
(二)申請項目:
1、音樂、戲劇、舞蹈等表演藝術活動。
2、表演藝術教育推廣活動。
3、其他經該局同意之文化藝術相關活動。
4、桃園市政府其他單位辦理並經該局同意之活動。
(三)本次申請收件日期:公告日起至4月30日止。
(四)本次可預登檔期:112年6月16日至112年12月31日。
(五)本次可申請空間:米倉劇場B棟小劇場、C棟小型工作空間。
(六)計畫業於112年3月29日於該局官網公告徵件,詳請至該局官網:https://reurl.cc/KMDe0m

四、詳請參見附件「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米倉劇場場地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申請表暨申請書」及「112年米倉劇場檔期表」等。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