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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活動] (更新)僑務委員會 112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
發佈日期 2023 年 7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社團活動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12
公告內容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7月20日北市教中字第1123058607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94175號函轉知。

 

二、僑務委員會為鼓勵全球僑校學生、僑胞子弟、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及國內僑生藉由傳唱華語、閩南語及客語等歌曲,強化華語文學習動機、認識及體驗臺灣不同族群語言及流行音樂文化,爰續規劃辦理旨揭賽事。

 

三、賽事分為「海外僑校(團)學生組」、「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及「國內僑生組」,「國內僑生組」部分,簡要說明如下:
(一)參賽對象
1、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12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及港澳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
2、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其他符合資格之僑生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1人以參加1組為限。
3、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曾獲本會歌唱比賽第一名者3年內不得參賽。
(二)預定賽程
1、線上初賽:112年7月13日至8月13日。
2、線上準決賽:112年8月18日至8月31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網站,經評審後預計於9月8日前公布總決賽入圍名單。
3、總決賽:112年9月23日。
(三)活動方式及賽程說明
1、線上初賽:參賽者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同意申辦僑務委員會i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100組。
2、線上準決賽:100組參賽者由該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進入總決賽,並由該會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
3、總決賽:參賽者得自指定曲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可自行改編並加入創意,原則採現場演唱方式比賽。

 

四、線上初賽於112年7月13日正式開賽,參賽流程詳附件「網站操作說明」,請有意報名學生自即日起至報名網站(https://singocac.tw)註冊,註冊後可利用同網站開始進行線上初賽。活動另設有專頁:https://reurl.cc/LAZW4x

 

五、比賽規則、補助及網站操作說明等請詳參附件。如有疑問,請逕洽僑務委員會劉小姐,連絡電話:02-23272668,或客服電子郵件信箱:Sing.official@dwave.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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