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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活動] (更新)「2024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發佈日期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40
公告內容

一、依教育部112年12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78641號函轉知。

 

二、旨揭報名程序於12月28日前需完成(郵戳為憑),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

 

三、有意自薦或推薦者,請備妥資料,於12月26日前洽訓育組,俾辦理後續事宜。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1月23日北市教國字第1123099405號函及教育部112年11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59841A號函轉知。

二、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請依以下踴躍推薦「2024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人選:
(一)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本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本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2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1、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三、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站:https://pea.ncyu.edu.tw)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

四、推薦時間:自112年11月29日(星期三)起至112年12月28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符,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並請依「2024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規定,將相關推薦表件資料函送承辦學校國立東石高級中學辦理(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五、詳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倘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圖書館張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

六、另教育部自90年起開始辦理「總統教育獎」之遴選表揚活動,並將獲獎學生的成長故事、努力事蹟以感人影片呈現。請踴躍至「總統教育獎」網站(https://pea.ncyu.edu.tw)瀏覽或下載,並運用於生命教育講座或活動之教材,宣揚面對生命困頓卻不自我放棄、發揮人性積極面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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