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租賃契約應確實揭露屋內非自然死亡相關資訊一案 發佈日期 2025 年 4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8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4年4月24日北市地權字第 11401175052號函辦理。 二、有關「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 於簽訂契約時,應分別確認租賃住宅或建物(專有部分) 曾否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 情事1節,以保障賃居生租屋權益減少交易糾紛。(詳附件) 相關附件 內政部-函文 內政部-函文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內政部-函文.pdf262.1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內政部-函文.pdf 【2025-04-28】國立清華大學「第九屆大學教師創新教學線上研討會─永續學習進行 ... 【2025-04-28】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鼓勵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