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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大學繁星推薦招生推薦學校「110學年度入學學生高二在校學業成績上傳作業」
發佈日期 2023 年 11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高三升學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19
公告內容

依據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112年11月2日甄(113)字第1121900130號函轉知。

主旨:為辦理大學繁星推薦招生推薦學校「110學年度入學學生
高二在校學業成績上傳作業」案,惠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2年2月23日教育部大學多元入學工作圈暨考招長程
議題規劃小組112年度第1次聯席會議決議略以:「…繁星
推薦之高中學業成績維持由高中將成績上傳至甄選會作
法,並以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EP)匯入成績,作為後續
繁星成績比對查核基準,…未來視EP匯入比對差異,再研
議採用EP之修課紀錄作為繁星推薦管道升學使用之可行作法。」

二、有關推薦報名資格依大學繁星推薦招生規定如下:
(一)全程均就讀國內同一所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
校並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及高三上學期之應屆畢業
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全程修習普通科之學生。
2、全程修習教育部核定辦理學術學程(含學術自然、學
術社會)課程之學生。
3、全程修習依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
辦理實驗教育辦法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
法等設立並經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核定辦理音樂班、美
術班、舞蹈班等藝術才能班(以下簡稱藝才班)及體
育班之學生。上述普通科之學生,含依教育部統計處
公布高級中等學校科別資料所指之普通科、科學班、
數理資優班、語文資優班、人文與社會科學資優班、
創造能力資優班、原住民藝能班之學生,但不包含進
修部學生及高中因其他特殊目的,並經各該教育主管
機關核准附設或設立之雙語部學生、戲劇班學生。
另,藝才班及體育班之學生於就讀期間,有轉讀情形
者不符合推薦報名資格。

(二)前項所稱「全程均就讀國內同一所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
高級中等學校」者,係指學生高一、高二及高三全程學
籍均於國內同一學校或全程有實際就讀國內同一學校之
事實,且在校學業成績評比方式經校內推薦委員會審議
認定與所有在校生一致者。

三、繁星推薦成績採計範圍及科目注意事項:
(一)自111學年度起成績採計範圍:
1、「學業成績總平均」之計算範圍將從原來之四學期成
績擴大至第五學期。
2、必修單科學業成績採計科目,新增「生活科技」與
「資訊科技」兩科。
3、必修單科之「國語文」和「英語文」學業成績範圍擴
大採計至高三上學期。
(二)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單科學業成績:依
據教育部109年12月9日大學多元入學工作圈暨考招長程
案議題規畫小組109年第9次聯席會議及110年10月19日
110年第9次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1、數學維持1個必修單科科目,不分列為2個科目。
2、自然科學領域中跨科目之探究與實作成績,推薦學校
應依各相關課程綱要規定,按其於高級中等學校課程
計畫平臺填報之授課科目,分別對應輸入於物理、化
學、生物、地球科學之科目成績內,並於校內公布後
審慎辦理。
3、尊重高級中等學校「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課程」之跨
科目課程設計、跨科目成績佔比與成績對應方式,故
其成績對應輸入至高中課程計畫平臺填報之「授課科
目」,可包含「跨科目」科目。例如甲校高一下學期
開設「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課程A」課程,該課
程於高中課程計畫平臺填報之授課科目為「自然科學
探究與實作課程A」,跨科目為物理及化學,故該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課程A」成績可分別對應
輸入於物理及化學,或擇一對應。
(三)「資訊科技」或「生活科技」必修單科學業成績:依據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0年3月4日第8屆常務委員會第
13次會議紀錄辦理。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依課程規劃未
開設科技領域「資訊科技」或「生活科技」必修單科學
業成績者,應對應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之必修科目暨學
分數,自訂各單科成績之計算方式,並於校內公布後審
慎辦理。

四、本次應上傳學生在校學期成績應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學習評量辦法」之規定辦理。但如有重修或補考之科目,
應以原成績辦理;重讀之科目,應以再次選讀所得之成績
辦理。※推薦學校上傳之學生成績,各學期各必修單科學
業成績以整數輸入,遇小數點時,採四捨五入法,取整數
計算;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輸入至小數點第1位數,第2
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1位數。

五、貴校如於普通科設有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及體育班
等,有關所屬學生在校之音樂、美術、舞蹈及體育等成
績,須依各相關課程綱要規定,按學生在校所學之相關術
科課程或表現等,訂定前述各科目各學期單一成績之計算
方式及相關規定,並經校內推薦委員會通過後公布實施;
有關上傳成績檔案內各學期之音樂、美術、舞蹈及體育等
欄位成績,須依據前述公布之相關規定計算得出之專業術
科成績,輸入於成績檔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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