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受助及認助申請(9/22前齊資料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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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9 月 09 日 |
發佈單位 | 生活輔導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68 |
公告內容 | 認助對象 就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以及經地方主管機關許可之實驗教育機構、團體或個人家境清寒學生。
認助金額 1.生活費認助:高中職學生生活費每月3,000元;國中以下(含國中)學生生活費每月2,000元。 2.學費認助:公立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每生每學期5,000元;私立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每生每學期10,000元。 3.急難救助及專案認助:依個案狀況呈報,彈性給予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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