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應屆畢業之高三生請於今6/8 -9 每日9:00-21:00向甄選會登記申請入學二階就讀志願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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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6 月 08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高三升學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431 |
公告內容 | 各位畢業之高三同學如於申請入學二階獲得錄取,請於今6/8 -9 每日9:00-21:00向甄選會登記申請入學二階就讀志願序,以下事項說明之: 一、依11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錄取生應於112年6月8日至112年6月9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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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生進入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進行登記時,未按下「送出資料」鍵完成網路登記作業前,於網路登記期間內皆可進行就讀志願序之修改,惟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作業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請務必審慎考量後再行送出資料。
未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二、本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及「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應同時與「申請入學」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三、「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11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 第八類學群錄取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四、「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112學年度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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