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微型電動二輪車注意7大重點及Q&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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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12 月 02 日 |
發佈單位 | 生活輔導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來文宣導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580 |
公告內容 | 一、立法院業於111年4月19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於同年5月4日公布,將微型電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納管,該條例第69-1條第2項規定,微電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同法第4項亦規定,微電車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二、、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 更多交通安全宣導請見本校首頁>交通安全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we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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