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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乘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2024 年 11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94
公告內容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遵守之規定:駕駛人需年滿14歲,需配戴合格安全帽、不可騎上人行道及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不得載人、最大行駛速率為25km/h以下、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不可酒駕與毒駕,須依規定停車並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駕駛。如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處所有人1200元以上3600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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