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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有關內政部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 1130266382號公告修正。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81
公告內容

轉知內政部來文宣導本校校外租屋學生,

「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如附件),

相關資訊可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或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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