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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學 年度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補助一案
發佈日期 2023 年 4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設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74
公告內容

一、依據國教署112年3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44402號函
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 計
畫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25萬元為上限。
(二)計畫主持人應為學校正式編制內之專任人員,且擔任教
學或研究工作,具有專門學識與經驗者。
(三)延續性研究計畫,請於計畫名稱後註明(第Ο年),並
於計畫書內說明研究進度及目標。
(四)過去獲補助之相同計畫,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倘計畫名
稱相同,請加註112學年度,並於計畫書內說明本學年度

新增或變更處。
(五)計畫之經費編列請依案附經費表說明核實編列。
三、請依限於112年4月28日(星期五)前將各申請計畫1式4份
(請雙面列印並以長尾夾裝訂,切勿膠裝、釘裝)逕送本
局承辦人,以利本局彙整送承辦單位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案俟國教署複審後核定,並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補助辦法規定,依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
五、檢附計畫補助申請表及計畫項目經費表各1份;未依前開表
件格式填寫之申請案,國教署將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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