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註冊組】臺北市「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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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3 月 06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207 |
公告內容 | 壹、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3日北市教中字第1143041120號函辦理。 貳、有關旨揭各項申請簡述如下,完整申請資料說明如附件。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二、依據條例第5條規定略以,個人實驗教育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先予敘明。 三、本市高中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均採線上申請,請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期間,於本市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https://tpnee.tp.edu.tw),進行註冊申請及資料上傳。 四、依本市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另請注意務必配合以下校內作業時程辦理: (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案可分與學校合作、不與學校合作。(不與學校合作也請於4月8日周二前告知註冊組申請之意願,並自行完成線上申請) (二)擬與學校合作者,申請人請提前與校方了解合作模式,請有意申請之學生及家長,於114年4月8日(星期二)前先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之意願,並於114年4月18日(星期五)前繳交紙本申請表件3張、個人計畫書及合作計畫書草案含電子檔給註冊組,自行完成線上申請,以利後續個人實驗教育計畫書之修正及安排校內審議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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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