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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註冊組》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02
公告內容

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2年3月17日桃原教字第1120003744號函轉知。

主旨:有關本局辦理「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

勵」申請表件及要點規定,請貴單位惠予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辦理。
二、獎勵對象:
(一)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且具原住民身分、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測驗(下稱族

語認證)合格,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原住民學生。
(二)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且具原住民身分、參加族語認證合格,非具前揭學生身

分之一般民眾。
三、申請期限及程序:
(一)申請期限:112年4月1日至112年4月30日止。
(二)辦理地點:
1、學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2、一般民眾: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四、不予獎勵之情形如下:
(一)就同一等級認證,曾經受有補助或獎勵。
(二)已通過較高等級認證,其後以較低等級認證申請本要點獎勵。
(三)已獲其他機關相同性質獎勵或補助。

※符合申請資格之同學,請速洽教務處註冊組陳小姐領取申請表,

112年4月7日(星期五)17:00前,填妥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繳交至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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