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第11次專任行政助理甄選】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111學年度專任行政助理甄選(含簡章)(採1次公告多次甄選) | |||||||||||||||||||||||||
---|---|---|---|---|---|---|---|---|---|---|---|---|---|---|---|---|---|---|---|---|---|---|---|---|---|---|
發佈日期 | 2022 年 8 月 03 日 | |||||||||||||||||||||||||
發佈單位 | 課務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重要 | |||||||||||||||||||||||||
點閱次數 | 718 | |||||||||||||||||||||||||
公告內容 |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專任行政助理甄選簡章 壹、依據111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前導計畫」實施辦理。 貳、甄選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由本校教務處依序通知備取人員報到時間(未報到或放棄請繳交書面放棄錄取資格切結書),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甄試人員均未達率取標準時,本校得不足額錄取。 參、約僱期間: 通知報到日(最早為111年8月10日起)至112年 7月31日止。(僱用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轉僱)。 肆、待遇: 比照國教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學士第一級支給,月薪約新臺幣 33,769元(應自行負擔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碩士第一級支給,月薪約新臺幣38,620元(應自行負擔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伍、工作地點: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77 號(偶須配合計畫活動調整上班地點)。 陸、工作內容:
柒、 報名資格: 性別不拘 (男性須役畢或免役)且65歲以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情事之未具有雙重國籍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捌、 報名報名甄選方式及時程:
玖、應繳證件:【報名者一律繳送影本,如所送資料發現有偽造、變造或不實,均取消報名或應試或錄取資格,已經進用始發現者,自始追溯註銷錄取資格。】 一、 甄選報名表(附件1)乙份並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二、 國民身分證。 三、 最高學歷證件。 四、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無則免) 。 五、 切結書(附件 2)。 六、 500 字內自傳 1 份(附件 3,以 A4 直式橫書繕打,內容包括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 學經歷、個人專長、工作理念、自我工作期許等)。 七、 6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證明合格書(必須有肺部X光檢查),於錄取報到後一個月內繳交。 拾壹、附則: 一、 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ccsh.tp.edu.tw/)最新消息下載。 二、 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徵者負責。 三、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隨時公告修正。 四、 專任行政助理於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解僱日期或僱用期限屆滿或其他違反相關法令者(例如個人資料保護法、性侵害防制法…等),無條件 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且在本校任職期間應配合校方實際需要作職務調整。 五、 連絡電話:(02)28234811轉270(教務處課務組) |
|||||||||||||||||||||||||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