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生涯輔導資源中心
114年度生涯影展實施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生涯輔導資源中心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鼓勵學生善用「學生生涯輔導網」資源,認識現在與未來的教育機會和職業領域,建構其生涯目標。
二、為推動多元生涯理念,透過不同型態影像與敘事的力量,啟發學生探究生涯議題,建構多樣性、變化性與非線性的生涯觀點,以利持續在變動的環境中探索自我,打造專屬自己的生涯歷程。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學校:國立中興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肆、實施方式
一、辦理【生涯線上影展】
(一) 活動對象:對生涯議題有興趣之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矯正學校教師及學生。
(二) 報名開放時間:即日起,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即停止報名。
(三) 序號發送時間:經確認報名者資料後,開始寄送影展序號至報名時填寫的電子郵件信箱。
(四) 參加辦法:
1. 請 於 報 名 開 放 期 間 , 前 往 學 生 生 涯 輔 導 網(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Career)【生涯影展】專區領取觀影序號,每人最多可申請2組不同電影之序號。
2. 報名時,請填寫學校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或教育雲端帳號 Email(必須以.edu.tw 或 moj.gov.tw 為結尾),若使用其他電子郵件信箱報名,將不予受理。
3. 取得序號後,請於使用期限內至 MyVideo 影音平臺觀賞影片。
4. 影片為個人觀賞版本,影片內容僅供個人學習與生涯探索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播放、集體放映或作其他用途。
(五) 序號使用期限:每組序號於平台登入後可觀片時間為48小時,【填問卷分享心得抽好禮活動】114年11月17日(星期一)23時59分截止,欲參與者請於時限內收看完畢,
並上網填寫回饋問卷。若無參與前項活動,序號最遲可使用至114年11月30日(星期日)23時59分。
(六) 生涯影展片單:嚴選5部優質並具啟發性之生涯影片(薩利機長:哈德遜奇蹟、我和我的冠軍女兒、隱藏的大明星、老爸兩頭燒、魔球)。
二、辦理【填問卷分享心得抽好禮活動】
(一) 活動對象:報名影展取得序號並觀片完畢者。
(二)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17日(星期一)23時59分截止。
(三) 參加辦法:至學生生涯輔導網(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Career)【生涯影展】專區填寫觀影回饋問卷並分享至少200字觀影心得,及提交親筆簽名切結書,即
可參加電腦隨機抽獎活動。每組序號限填寫問卷1次,僅限使用本影展所提供之有效序號;非由本影展發送之序號,恕無法參加抽獎。
完成下列兩項步驟後,即可參加電腦隨機抽獎活動:
1. 請至「學生生涯輔導網」(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Career)
【生涯影展】專區填寫觀影回饋問卷,並分享至少200字之觀影心得。
2. 參加者須於填寫線上回饋問卷時,同步上傳「附件二 114年度生涯影展觀影心得
未使用 AI 生成(或協作)切結書」親筆簽名之彩色電子檔(PDF 或 JPG 檔案)。
(四) 抽獎獎品:拍立得1台、無線藍牙音響1台、無線藍牙耳機1副、行動電源2台、超商新臺幣(以下同)100元禮券50份、超商50元禮券50份。
(五) 抽 獎 名 單 公 告 : 114 年 11 月 20 日 ( 星 期 四 ) 公 告 於 學 生 生 涯 輔 導 網
(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Career),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中獎者。
(六) 領獎須知:
1. 中獎名單公布後,請中獎者務必於114年11月27日(星期四)前提供獎品收件地
址及聯絡電話,並列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附件一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同意書、獎品領取簽收單及附件二114年度生涯影展觀影心得未使用 AI 生成(或
協作)切結書正本等四項文件,以掛號郵寄至「國立中興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輔導
室收」(412011 臺中市大里區東榮路369號)辦理領獎及查核手續;領獎期限
內未完成相關手續、資格不符或資料不完整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獎品所得將列入個人年
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3. 獎品恕無法寄送海外地區。
4. 中獎者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挑選顏色或轉讓中獎權利。
5. 獎品之保固和維修,以其原廠商之服務條款為主,承辦單位不負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6. 獎品以實物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事由,承辦單位得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不另行告知。
伍、參加者於參加本影展相關活動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影展之相關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承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權益,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陸、參加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行使以下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柒、本影展相關活動參加者可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且請自行確認所填寫或登錄之資料均為正確,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品者,則視同放棄中(得)獎權利,承辦單位概不負責。
捌、本活動旨在啟發參加者探究生涯議題,參加本影展之觀影心得,須具原創性,不得使用任何 AI工具獨立創作或作為輔助工具創作,及不得有抄襲、模仿、改編、譯自外文、冒用他人名義或以他人作品頂替之情形及其他任何與智慧財產權爭議有關之行為,如經檢舉或查證屬實者,承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保留追究相關責任之權利,且投稿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玖、本影展諮詢請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生涯輔導資源中心,電話及聯絡人:(04)2487-5199分機721 張小姐、722 王小姐,電子郵箱:career@mail.dali.tc.edu.tw。
拾、承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增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