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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災區志工服務指引」
發佈日期 2025 年 12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輔導室
公告類別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81
公告內容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災區志工服務指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12月19日臺教學(五)字第1140133706號
函;兼依衛生福利部114年12月12日衛部救字第1141364302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及志工於災害發生或災後復原重
建期間,安全、有序進入災區提供服務,衛生福利部訂定
「災區志工服務指引」,就志工健康評估、防護裝備、意
外傷害處置、環境衛生、通訊行動安全及運用單位管理責
任等事項,提供具體規範與建議。
三、旨揭指引重點包括:明確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於災區服務之
法規依據與管理責任,規範志工進入災區前之健康評估、
疫苗接種及排除條件,並就防護裝備、意外傷害處置、環
境衛生、飲食飲水安全、通訊行動及服務行為等事具體建

議;另要求運用單位落實風險說明、任務分工、保險保
障、聯繫機制及心理支持措施,以確保志工人身安全及服
務秩序。
四、請本局所屬機關學校配合依旨揭指引內容,落實所轄志願
服務單位辦理災區志工服務相關事宜,並視實際需求加強
風險控管與志工安全管理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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