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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註冊組》112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_10/4(三) 17:00前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 2023 年 10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68
公告內容

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2年10月2日桃原教字第1120017651號函轉知。

主旨:
有關本局112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案,請貴單位務必於112年10月6日(五)前函文逕送本局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8月30日桃原教字第1120015723號函續辦。
二、按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自111年8月1日起擴大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範圍至大專院校碩博士班學生。
三、敬請各承辦單位於申請期限內受理學生案件造具申請學生清冊並完成第一階段初審作業,將申請人紙本申請文件於112年10月6日(五)前函文至本局,學生名冊excel檔另請電郵傳至10028970@mail.tycg.gov.tw方可辦理第二階段複審,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
申請人資格如下: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二) 生活津貼:
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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