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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註冊組》110-1財團法人臺北市財聖公益慈善基金會清寒績優獎助學金
發佈日期 2021 年 9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58
公告內容

依據財團法人臺北市財聖公益慈善基金會110年9月1日財基字第110029號函轉知。
一、獎助名額:每一學校每學期10名。
二、獎助金額:高中(職)每人每學期新台幣陸仟元整。
三、申請資格
(一)經邀請之臺北市各公私立大專、高中(職)等院校所推薦之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之學生(含一年級新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七十八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分(或表現良好等)以上者,不得有任何一科成績不及格。
(三)符合清寒標準或有導師推薦者。
(四)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優先。
四、申請限制:享有公費補助者不可申請。
※110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限至110年10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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