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註冊組》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1學年度第2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於10/17 前向註冊組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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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9 月 19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獎助學金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348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2年9月15日燕字第112007號函轉知。 二、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備註: 就讀高中一年級新生,因無高中職成績單,無法申請高中職組。 (一)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二)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 (病故不予受理) 三、申請標準 (一)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二)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三)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四、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一)大學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二)專科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三)高中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四)高職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一)大專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二)高中職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五、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勿重複申請) (一)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二)由各級學校推薦。 六、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者,請填寫申請表單,並附以下文件: 1.111年第二學期成績單 2.家長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務必於10/17 (二)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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