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註冊組》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09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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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9 月 16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獎助學金, 學生園地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406 |
公告內容 | 依據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0年9月16日(110)慶勤字第031號函轉知。 一、申請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三年級學生。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1、學業:109學年度下學期平均成績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操行:109學年度下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3、體育:109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 三、其他條件要求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二)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三)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四、獎助標準:每人每學期10,000元整,於每學期結束後重新審定。 五、每校推薦人數以2名為限。 ※110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限至110年10月13日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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