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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註冊組》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09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獎學金
發佈日期 2021 年 9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06
公告內容

依據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0年9月16日(110)慶勤字第031號函轉知。

一、申請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三年級學生。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1、學業:109學年度下學期平均成績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操行:109學年度下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3、體育:109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

三、其他條件要求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二)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三)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四、獎助標準:每人每學期10,000元整,於每學期結束後重新審定。

五、每校推薦人數以2名為限。

※110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限至110年10月13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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