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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註冊組》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110學年度獎助學金
發佈日期 2022 年 3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627
公告內容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111年3月22日崇會字第11002號函轉知。

二、獎助之類別、對象、金額及名額

  (一)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

     1、凡設籍於臺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經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
       員,現肄業於高中職(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學校,但不含實用技能班、建教合作班、特
       教班等等)或大專校院(不含進修、補習、空大、空專、研究所、在職進修、推廣教育等
       等),其人品善良有向上心,並經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審核甄選:

       高中職生(含五專前三年)限92/09/01~95/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表無
       不良懲處之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暫定10名。

       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限88/09/01~92/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之德行成績甲
       等或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暫定5名。

  (二)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

     1、不限設籍(但屬於北北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者,不得申請此類別),現肄業
       於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之高中職(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學校,但不含實用技能班、
       建教合作班、特教班、五專生等等),其人品善良有向上心,因受家庭經濟因素之影響,並
       經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審核甄選:高中職生(不含五專生)限92/09/01~95/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
       評量表無不良懲處之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6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暫定50
       名。

  (三)崇善獎

     1、凡符合上述(一)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或(二)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之資格,
       並具有行善行孝之事蹟,足堪為青年人之楷模,自行繕書或電腦列印,最少伍仟字,詳述之
       者。

     2、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陸萬元,暫定3名。

  每戶不限申請人數,但每人限申請單一類別,不得重複,重複者不受理。

  申請崇善獎者,經審核未符合複審資格者,得將初審合格者,轉為助學金優先審核甄選。

三、旨揭獎助學金實施要點請參閱附檔。

四、申請方式:請先備妥「檢附資料」,再進行「E-mail網路報名」,以免無法於期限內完成「郵寄資
  料申請」。

  請分二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E-mail網路報名(限111/04/08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11/04/20星期三下午5時止)。

     詳實鍵妥申請表之『甲部份』資料,將申請表以『word附加檔案』方式,E-mail至財團法人
     台北市崇善基金會電子郵件信箱:chorn-shan@umail.hinet.net。

  (二)第二階段:郵寄資料申請(依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指定之【郵寄期限日期】約2~3天以內)。

     網路報名後12時內,將會收到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E-mail傳送之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
     立即列印申請書,並備妥『乙、丙部份』與應檢附之資料,於郵寄期限日期內,掛號郵寄(郵
     戳為憑)『崇善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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