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註冊組》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110學年度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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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3 月 28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獎助學金, 學生園地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803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111年3月22日崇會字第11002號函轉知。 二、獎助之類別、對象、金額及名額 (一)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 1、凡設籍於臺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經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 2、審核甄選: 高中職生(含五專前三年)限92/09/01~95/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表無 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限88/09/01~92/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之德行成績甲 (二)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 1、不限設籍(但屬於北北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者,不得申請此類別),現肄業 2、審核甄選:高中職生(不含五專生)限92/09/01~95/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 (三)崇善獎 1、凡符合上述(一)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或(二)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之資格, 2、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陸萬元,暫定3名。 每戶不限申請人數,但每人限申請單一類別,不得重複,重複者不受理。 申請崇善獎者,經審核未符合複審資格者,得將初審合格者,轉為助學金優先審核甄選。 三、旨揭獎助學金實施要點請參閱附檔。 四、申請方式:請先備妥「檢附資料」,再進行「E-mail網路報名」,以免無法於期限內完成「郵寄資 請分二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E-mail網路報名(限111/04/08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11/04/20星期三下午5時止)。 詳實鍵妥申請表之『甲部份』資料,將申請表以『word附加檔案』方式,E-mail至財團法人 (二)第二階段:郵寄資料申請(依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指定之【郵寄期限日期】約2~3天以內)。 網路報名後12時內,將會收到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E-mail傳送之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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