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註冊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3 年 2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973
公告內容

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9月20日北市教中字第1113082164號函轉知。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含申請表
件)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1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16930號函
及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
點辦理。
二、本案請學校依照旨揭要點規定及實施計畫辦理相關事宜,
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本項目係由教育部核配名額,依實施計畫十-(四),學
業優秀獎學金之申請,各依成績總分高低排列名額,
如分數相同者,則以低收入戶、無懲戒紀錄、獎勵紀
錄、學校推薦序依序排序。另學生為低收入戶身分
者,請學校於申請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請各校依上開規定初審(國小1校至多2名、國高中職1
校至多2名,完全中學1校高中部及國中部至多各2
名),排出學校推薦序,將申請資料於下列期限函報
本局,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1)111學年度第1學期請於111年10月3日前。
(2)111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2年3月6日前。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請學校填妥申請表件將相關資料於112
年3月24日前函報本局。
三、請貴校確實依據相關法令規定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
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並請於規
定期間內辦理,逾時不候,另案內表件格式各校勿擅自變
更,並請確認學生姓名及簽章應清晰一致,以維護學生權
益。
四、另各校提報學生如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
住民學生獎學金者則不得請領(如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
會)。

五、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
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申請文件、注意事項及常見
問題,請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https://cyhs.
tc.edu.tw/index.php)首頁「校園重要公告」下載。
六、本案倘有任何疑問,學業優秀獎學金請洽臺中市立長億高
中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8;才藝優秀獎學金請洽長
億高中游小姐,04-22704022分機107。

相關附件